《法学概论》课程描述
一、课程性质
《法学概论》课程是教育部核定的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必修课,自我校2003年设立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以来一直作为专业必修课程开设。在我校新修订的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中,《法学概论》课程作为专业大类课程,被列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、公共事业管理专业、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、社会工作专业的必修课程。
二、课程任务
《法学概论》课程的基本任务是通过课程学习,要求学生熟悉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,掌握基本法律原理,树立依法办事和法律至上的观念,并掌握一定法律技能,适应法治社会对人才的基本要求,从而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合格接班人。师范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,不仅仅是应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素养的人才,更应是能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弘扬的教育者和传播者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需要全体社会成员都能严格守法,自觉用法。
三、课程内容结构
《法学概论》课程是以法学原理、法律规律、法律规范为授课内容的课程体系,作为一门非法学专业的概论性课程,我们截取了法理学、宪法、刑法、民法等十个单元作为授课板块。十个单元根据特点又可以分为两大部分。
第一部分为法学基础理论部分,即第一单元,本单元主要讲授法学的基本概论,如“法”、“权利”、“义务”、“法律规范”、“法律体系”、“法律责任”等;其次是法的运行,包括法的制定、执法、司法、守法等环节;第三是从社会角度,讲授法律与国家、与道德、与政策等的关系;最后是讲授依法治国的理论。这一部主要的教学目的是要帮助学生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。
第二部分是部门法知识,即第二单元到第十单元,主要要讲授当前我国各法律部门的基本知识,包括宪法、刑法、刑事诉讼法、民法、知识产权法、婚姻法、经济法、民事诉讼法、行政法等。通过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基本法律常识,能够用所学知识解决常见的简单法律问题。
四、学分、学时
《法学概论》课程共3学分,总学时为54学时。
五、考核办法
本课程考核办法为闭卷考试。课程总成绩由平时成绩、期末成绩构成,其中平时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30%,期末成绩占总成绩比例为70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