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件1:
楚雄师范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
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
一、课程基本信息
课程名称 |
法学概论 |
课程模块 |
专业基础课程(专业大类课程) |
课程编码 |
1911210303 |
适用专业 |
思想政治教育 |
课程性质 |
专业必修课 |
学分 |
3 |
开课学期 |
第1学期 |
总学时 |
54 |
理论学时 |
54 |
实验、实践学时 |
0 |
考核方式 |
考试 |
先修课程 |
|
后续课程 |
社会工作法律实务、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|
制订单位 |
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|
二、课程性质和课程目标
1.课程性质
法学概论课程是社会工作专业的专业必修课,在专业人才培养中属于专业基础课中专业大类课程,与心理学概论、社会工作专业导论、社会工作伦理、社会福利思想、社会工作行政、社会工作实务等一起为社会工作专业学习构筑必要的专业基础。
2.课程目标
课程目标1:通过学习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原理,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理解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,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。
课程目标2:了解当代中国法律体系,掌握宪法、刑法、民法、行政法、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知识,并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。
课程目标3:能够准确理解法学与社会工作专业、法学概论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。要求学生重点掌握从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所需的法学知识,并具备解决一定问题的能力。
三、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
毕业要求 |
毕业要求指标点 |
课程目标1 |
课程目标2 |
课程目标3 |
品德修养 |
1.1具有正确政治方向和政治立场。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品行端正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。 |
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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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知识 |
2.1掌握一般的通识类知识。具体包括:具有政治、哲学、法学、历史、文学等人文社会科学的一般知识;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;具有良好的中文写作知识和一定的英文应用能力。 2.2熟练掌握专业基础知识。具体包括:熟悉社会管理与社会服务的主要方针、政策和法规。 2.3熟练掌握职业技能知识。具体包括:熟悉青少年、妇女、老年人、学校、民族地区等社会工作领域的工作方法,能正确运用社会工作理论、方法完成社会工作服务方案设计和实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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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 |
√ |
职业能力 |
3.2具备较强的社会工作岗位能力。具体包括:能理解社会福利与社会工作的前沿理论和应用前景;熟练掌握社会政策分析、社会问题调查及社会服务开发等方面的方法和技术;具备一定的社会管理能力、社会服务项目开发能力;具有一定的社会问题评估能力和社会工作解决能力。 3.3具有一定的职业拓展能力。具体包括:具有一定的政策法规运用和咨询能力;具有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力和行政管理能力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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√ |
。。。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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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本表为非师范类专业使用。
四、教学内容与课程目标的关系
1.理论教学(小四号,宋体,加粗)
教学单元 |
知识模块 |
知识点 |
学习要求 |
参考课时 |
教学方法建议 |
对应的课程目标 |
1 |
法学基础理论 |
1.法的基本概念 2.法的运行 3.法与国家、政策和道德 4.社会主义法制 5.依法治国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|
1.了解法、法律权利、法律义务、法律关系、法律实施、法律责任、法律制裁的概念。理解法的特征和作用,理解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。能够辨析法律规范与其他规则;分析具体法律关系的构成。 2. 掌握我国立法、执法、司法和守法的特征和要求。正确认识我国的立法体制;辨析守法与违法的不同。 3. 理解法律与国家、政策、道德等关系。 4.掌握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,理解实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和重要性。 |
6 |
多媒体教学, 讲授, 问题导向教学法。 |
课程目标1、3 |
2 |
宪法 |
1.宪法概述 2.我国的基本制度 3.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.我国的国家机构 |
1.了解宪法概念和发展历史。理解我国宪法保障制度。掌握宪法的特征。 2、了解国体、政体、国家结构形式、经济制度的概念及我国宪法相关规定。理解我国实施人民民主专政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、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和公有制为主经济制度的原因和意义。 3.理解公民、国籍概念和相互关系。掌握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的内容。 4.了解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和中央国家机关的地位和基本职能。 5.能运用宪法知识分析简单案例。 |
6 |
多媒体教学, 讲授, 问题导向教学法。 |
课程目标1、2 |
3 |
刑法 |
1.刑法概述 2.犯罪与犯罪构成 3.犯罪的形态 4.刑罚论 5.罪刑各论 |
1.了解刑法的概念、刑法的空间效力、刑法的时间效力。理解刑法的基本原则。 2.掌握犯罪的定义和基本特征。了解犯罪构成的概念及构成要素。了解我国刑法关于犯罪客体、犯罪客观方面、犯罪主体、犯罪主观方面的基本规定。理解正当防卫、紧急避险设立意义和成立条件。 3.了解犯罪既遂、犯罪预备、犯罪未遂、犯罪中止、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成立条件。理解不同犯罪形态的法律后果。 4.理解刑罚的概念和功能。了解我国的刑罚体系构成及不同刑种的特点。理解量刑原则和量刑情节适用的意义。了解累犯、自首、立功、数罪并罚等刑罚制度的基本内容。了解缓刑、减刑、假释等刑罚执行制度的基本内容和适用意义。 5.了解刑法分则各章常见罪名。 6.能运用刑法知识分析简单案件。 |
8 |
多媒体教学, 讲授, 案例教学法。 |
课程目标1、2 |
4 |
刑事诉讼法 |
1.刑事诉讼法概述 2.立案、侦查和提起公诉 3.审判程序 4.执行程序 |
1.了解刑事诉讼、管辖、回避、证据、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。了解强制措施种类。理解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。掌握刑事诉讼证据的法定种类和举证规则。 2.了解立案、侦查、提起公诉的含义。掌握我国立案管辖和不起诉的规定。 3.了解第一审程序、第二审程序的、审判监督程序的含义和基本内容。掌握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的步骤、上诉与抗诉的条件。 4.了解刑事诉讼裁判的执行主体、执行依据。 |
2 |
多媒体教学, 讲授, 案例教学法。 |
课程目标2 |
5 |
民法 |
1.概述 2.民事法律关系 3.自然人 4.法人 5.民事法律行为 6.代理 7.物权 8.债权 9.人身权 10.民事责任 |
1.了解民法的含义、民法的主要内容和我国的民事立法状况。理解民法的基本原则。掌握民法的调整对象。 2.掌握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。了解民事权利的分类。 3.了解自然人、民事权利能力、民事行为能力、监护、宣告失踪、宣告死亡、个人合伙的概念。理解监护、宣告死亡制度设立的意义。掌握我国对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。 4.掌握法人的概念和特征。了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、法人分类、法人变更、法人终止、法人清算等制度。 5.掌握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。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、无效民事行为、可撤销的民事行为。 6.掌握代理的概念和特点。了解代理的种类、代理人及委托人的权利义务。理解无权代理的意义及法律后果。 7.掌握物权的概念、特点和法定类型。理解物权的效力和物权变动方式。了解所有权、用益物权、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。 8.掌握债的概念和发生根据。理解物权与债权的区别。了解债的分类、债的履行、债的担保、债的终止等制度。 9.掌握人身权的概念、特征和人身权种类。理解自然人人身权与法人人身权的区别。 10.掌握民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。理解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。了解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、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。 |
8 |
多媒体教学, 讲授, 案例教学法。 |
课程目标1、2 |
6 |
知识产权法 |
1.知识产权法概述 2.著作权法 3.专利法 4.商标法 |
1.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。掌握知识产权的类型。 2.掌握著作权的概念、著作权客体、著作权主体和归属、著作权内容、著作权的取得原则和保护期限。了解邻接权、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。 3.掌握专利权的概念和特点。理解专利权法律关系和法律保护。了解专利权的取得程序、保护期限。 4.掌握商标权的概念和特征。理解 商标权法律关系和法律保护。了解商标权的取得方式、保护期限、续展和消灭。 5.能够分析具体案件中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。 |
2 |
多媒体教学, 讲授, 案例教学法 |
课程目标2 |
7 |
婚姻法与继承法 |
7.1婚姻法 7.2继承法 |
1.掌握婚姻的概念、婚姻成立的条件。理解婚姻法基本原则。了解无效婚姻、可撤销婚姻、离婚的处理、家庭暴力、离婚损害赔偿。 2.掌握继承、法定继承、遗嘱、遗嘱继承、遗赠的概念和特点。理解继承法基本原则。了解继承的开始和法律效力、法定继承人范围、代位继承、遗嘱的有效条件、遗赠抚养协议、遗产处理。 3.能有运用本单元知识解决具体案件中的法律问题。 |
4 |
多媒体教学, 讲授, 案例教学法 |
课程目标2 |
8 |
经济法 |
1.经济法概述 2.公司法 3.反不正当竞争法 4.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5.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|
1.了解经济法概念、经济法体系、经济法律关系和经济法的调整方法。理解经济法与市场经济的关系。 2.掌握公司法律地位、公司类型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。理解公司的有限责任。了解公司法及其调整对象、公司基本财产制度、股东救济制度、公司合并分立制度、公司的解散和清算。 3.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由来和历史发展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机构。理解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关系。掌握不正当行为的类型及法律责任。 4.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和特征。掌握消费者权利、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。 5.了解劳动法的来源、调整对象、劳动法律关系概念和内容、劳动行政法律关系概念、劳动合同概念和劳动社会保障的类型。理解劳动法立法目的。掌握劳动合同的法律意义、劳动合同解除、劳动争议解决。 6.能运用本单元知识分析简单案件。 |
6 |
多媒体教学, 讲授, 案例教学法 |
课程目标2 |
9 |
民事诉讼法 |
1.民事诉诉讼法概述 2.民事诉讼的主要制度 3.审判程序 4.执行程序 |
1.了解民事诉讼法的概念、效力和基本制度。理解民事诉讼的特有原则。 2.了解民事诉讼主管、管辖、诉讼主体、财产保全、先于执行的概念,了解民事诉讼法证据分类。掌握民事诉讼级别管辖、地域管辖和举证规则。 3.了解民事诉讼普通程序的概念和基本环节、撤诉和缺席判决、延期审理、诉讼中止、诉讼终结、反诉等制度。掌握起诉的条件和一审普通程序。 4.了解执行程序的概念和基本制度。 5.运用民事审判程序的规定处理具体案件的审理问题。 |
2 |
多媒体教学, 讲授, 案例教学法 |
课程目标2 |
10 |
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|
1.行政法概述 2.行政主体 3.抽象行政行为 4.具体行政行为 5.行政救济 6.行政复议 7.行政诉讼法 |
1.了解行政法、行政法律规范、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。 2.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、特点和种类。理解公务行为的特点和法律责任。了解公务员的基本制度。 3.理解抽象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征。掌握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。 4.掌握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、成立条件、法律效力、分类,掌握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点,掌握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方法。理解行政处罚的原则、行政许可设立的意义和行政强制目的。了解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构成和违法后果,了解行政处罚实施机关、程序和处罚决定执行,了解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,了解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含义和实施方式。 5.了解行政救济的概念。掌握行政救济的分类途径。 6.了解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基本程序。理解行政复议的意义。掌握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条件。 7.掌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、管辖和举证规则。了解行政诉讼参加人、诉讼证据种类和审判程序。 6.运用本单元知识分析具体案件中的法律问题。 |
8 |
多媒体教学, 讲授, 案例教学法 |
课程目标1、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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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教学方法和学习建议
1.教学方法建议
传统教学与多媒体教学结合法:法学概论课程课堂教学采取板书和多媒体教学相结合,用图文并茂的方式展示知识点,增强教学的直观性。
案例教学法:结合讲授内容,选取生活中常见案例,通过分析法律关系,让学生了解法律在实践中的运用。
问题导向教学法:结合讲授内容,提出问题,通过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方式引导学生学会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,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。
网上教学:主要使用“雨课堂”等智慧教学方式以及建立课程网站,拓展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,提供学习资源,解答学习疑问,指导学生实现自我学习和拓展。
2.学生学习建议
学习《法学概论》课程建议重点学习法学的基本概念、基本原则和我国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内容,重点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。要学会运用法治原理分析一般社会问题,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简单案件。
学习过程中建议做到课前预习和课后及时复习。建议主动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,形成主动思考的习惯。建议关注中国庭审直播网等平台,了解司法审判活动。
六、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方式
1.课程各环节的计分方法与对应的课程目标
序号 |
项目 |
比例(%) |
对应课程目标 |
1 |
课堂表现 |
10 |
课程目标1、2、3 |
2 |
作业和在线测试 |
15 |
课程目标1、2 |
3 |
自主学习 |
5 |
课程目标1、2、3 |
4 |
期末考试 |
70 |
课程目标1、2 |
…… |
…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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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 |
总计 |
1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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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课程目标、考核内容与评价依据对应关系
序号 |
课程目标内容 |
考核内容 |
占比(%) |
评价依据 |
课程目标1 |
通过学习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一般原理,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理解全面实施依法治国的必要性,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。 |
1.准确掌握法律原则和原理的内容和适用意义。 2.运用法律原则和原理分析一般社会问题。 3.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内容。 |
20-30 |
1.课堂讨论 2.作业 3.期终考试 4.在线自主学习 |
课程目标2 |
了解当代中国法律体系,掌握宪法、刑法、民法、行政法、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知识,并能运用法律知识解决简单的法律问题。 |
1.掌握法的基本概念以及我国主要法律部门的基本内容和规定。 2.运用各法律部门的知识分析简单法律关系。 3.能讲清基本法律知识,了解相关法律责任。 |
50-60 |
1.课堂讨论 2.作业 3.期终考试 4.在线自主学习 |
课程目标3 |
能够准确理解法学与社会工作专业、法学概论课程与专业课程之间的关系。要求学生重点掌握从社会工作管理和服务所需的法学知识,并具备解决一定问题的能力。 |
1.正确理解法的产生、发展以及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。 2.理解不同部门法律客体。 3.运用法律方法分析一般社会问题。 |
10-20 |
1.课堂讨论 2.作业 3.期终考试 4.在线自主学习 |
3. 评分标准
(1)课堂表现评分标准
课堂表现 |
得分 |
课堂出勤率为100%。积极参与课堂讨论,能准确回答问题,表达流畅,观点正确。积极参与小组活动,能充分展示小组成果。 |
10分 |
课堂出勤率为80 %以上。积极参与课堂讨论,能认真回答问题,陈述合理,观点基本正确。积极参与小组活动,能展示小组成果。 |
7-9分 |
课堂出勤率为60%以上。积极参与课堂讨论,能主动回答问题,表达流畅,观点明确。主动参与小组活动。 |
4-6分 |
课堂出勤率不足60%。课堂讨论不积极,不愿参与小组活动。 |
0-3分 |
(2)作业和在线测试评分标准
作业和在线测试主要考核学生对每个章节知识点的掌握程度。任课教师可根据授课需要选用以下两种评分标准之一考评。
方案一:以书面作业方式考评。每完成1至2个教学单元布置一次作业。每次作业以百分制记分。作业形式可以是简答题、论述题、案例分析等,也可以单独布置小论文。每学期作业布置不少于6次。作业成绩累加后折算总评成绩。作业成绩一般占总评成绩的15%。
方案二:以在线测试方式布置作业。每完成一个教学单元后进行一次在线测试。任课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编制试题库,通过“雨课堂”等平台推送。测试题型可以是选择题等客观题型,也可以是简答、论述、案例分析、小论文等主观题型。每学期在线测试次数不得少于6次。测试成绩累加后折算总评成绩。作业成绩一般占总评成绩的15%,其中客观题分值累计占比不得超过总评成绩的10%。
(3)自主学习评分标准
自主学习考察学生利用各种教学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。学生主动提问一次记10分,在线回答问题或者提问一次记10分。课程学习期间积极参与模拟法庭等与课程相关的第二课堂活动的记50分。课程学习期间发表与课程有关的论文或者申请相关大学生课题的记100分。一学期自主学习积分累计满分为100分。累积积分按照5%折算加入总评成绩。
(4)期末考试
考核内容要求 |
考核内容应全面考察学生对本课程基本概念、基本原理等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,还要考核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对简单案例进行法律分析的能力。 |
考试形式 |
采用笔试(闭卷)形式,卷面成绩100分,卷面成绩乘以0.7计入总成绩。 |
命题及批改 |
由教研室按教考统一原则负责命题,试卷采用流水作业统一批改。 |
试卷结构 |
试卷结构应为30%的基本题、50%的中等题、20%的难综提高题,难度程度应适中,并体现出课程的重点和难点。 |
课程目标对应的试题占比及题型 |
课程目标1 |
试题占25-35%,题型以判断,问答题、分析题为主。 |
课程目标2 |
试题占35-55%,题型以填空题、判断题、选择题、问答题、分析题为主。 |
课程目标3 |
试题占10-25%,题型以问答题、分析题为主。 |
七、建议教材及参考书
谷春德著.法学概论(第4版)(M).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15年8月4版;
张文显著.法学概论(第2版)(M).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10年10月2版;
张明楷著.刑法学(第5版)(M).高等教育出版社,2016年7月5版;
魏振赢著.民法学(第7版)(M).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8年9月7版;
张文显著:《法学概论》(第2版)(M).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,2010年10月2版;
胡建淼著: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》(第1版)(M).法律出版社,2019年6月1版;
执笔人:雷敏
审定人:杨海萍
批准人:
2020 年2月1日